前言:河北省,境外投资备案
如果是以境内设立在境外的公司名义去进行再投资的话,就不用重新办理ODI,因为这家境外的公司已经是外资公司了,外资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组织形式上,外资公司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根据外资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外资公司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公司。
一般来说,已经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要提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境外投资备案变更申请程序。包括:
(1)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
(2)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4)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
(5)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增资之前向备案通知书的出具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但是,如果前述新增的50%境外投资额并非用于原备案投资项目,而是开展新的投资活动,则应申请新的境外投资项目ODI核准或备案手续。